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避免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办理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可视疫情发展情况延期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