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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的费用索赔计算汇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次数:563

相关规定

可能的费用项目

说明

计算基础

注意事项

1.56号令: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2.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11.3 (7)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除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外,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

1)人工费

包括工资上涨、现场停工、窝工、生产效率降低、不合理使用劳动力等损失

停工、窝工按实际停工工时数和报价单中人工费单价等计算。低效生产的损失按投标书中确定的和实际的劳动力投入量和工作效率,劳动力单价等计算

1.需要识别承包商是否将劳动效率定的过高,使得计划用工人数减少,劳动力单价较高,从而获得意外的索赔。故要重审核承包商的报价依据。

2.对承包商责任和风险造成的劳动力损失,如气候原因引起的现场公认停工,应予以扣除。

2)材料费

因工期延长引起的材料推迟交货而导致的损失,因工期延长引起的材料价款上涨

按实际支出计算

1.推迟交货损失必须要有实际损失证明

2.价格上涨的损失按材料价格指数和未完工程中材料费的含量调整。

3)机械设备费

设备因延期引起的折旧费、利息、维修保养费、固定税费、进出场费或租赁费等上涨

按承包商停滞台班数,停滞台班费单价、台班租赁费等计算

1.与劳动力一样,应分清施工设备的低效率损失。

2.应扣除在这段时间内这些设备可能有的其他使用收入或消耗的机时。

4)企业管理费

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现场办公设施的折旧、营运费,现场日常管理费支出,交通费等

按实际支出计算

1.在实际工程中,承包商现场并未完全停工,而是在一种低效率和混乱状态下的施工,因此企业管理费应扣减这一阶段已完工程量所占用的工期份额。

5)利润

工程延误导致承包预期利润的减少

按承包商预期的利润损失计算

这里应采用承包商近年实际平均利润率计算。

6)其它索赔

5)因工期延长的通货膨胀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

若在上述(1)、(2)、(3)中出现,不能再在此处重复出现

6)相应的保险费、保函费

 

分包商索赔:分包商因延期向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

 

推迟支付引起的兑换率损失:工程延期引起支付延迟

按实际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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